云南省 2020 年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免试招收
职业院校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
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精神,按照《云南
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
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16 号)提出的“推进考试招生制度
改革”要求,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免试招收职
业院校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云教高〔2015〕109 号),
2020 年将继续开展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免试招收职业院校技能拔
尖毕业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免试入学资格
(一)符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报名条件,且通
过当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优秀获奖学生免试:国家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
门及国家行业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省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独立举办或联合举办的)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个人单项奖,以及获得国家级“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及以上、省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主要负责人(获奖项目成员排名
为第一人)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就读普通本科高校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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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三)优秀南亚东南亚语学生免试:获得云南省高等学校
南亚东南亚语种(泰语、缅甸语、越南语)专业八级应用能力
考试合格及以上等次证书或者专业四级优秀等次证书的高职高
专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就读对应的南亚东南亚语种本科专业。
以上三条,第(一)条为必备前提条件,第(二)、(三)
条为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具备其中一条即可。
二、免试招生院校和专业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资格及相关本科专业招生的
省内本科院校,均可开展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符合优秀获奖
学生免试条件学生,原则上首选与本人所学专业及获奖所属专
业类别一致的省内本科院校所公布的专升本专业,若高职毕业
生获奖所属专业类别和公布专升本招生专业无法对应的,可申
请省内专升本本科院校的相近专业,毕业院校、招生院校负责
做好接受免试申请等相关工作。考生本人专科所学专业是否可
申请对应的省内专升本本科院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由专升本
招生院校审定。无对应相同或相近专业可报考的,由毕业院校
做好学生的解释说明工作。符合优秀南亚东南亚语学生免试资
格的学生,只能报考省内专升本本科院校对应的小语种专升本
专业。如报考其他专业,则撤销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