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科室用人计划,楚雄州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55名。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年龄要求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年龄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
(三)具备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严谨、负责,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记录;
(五)全日制本科学历应聘人员,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六)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由学校教务处盖章出具的包含录取批次的学籍证明;
(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员,经考试正式录取后,与医院签订送培协议,方可由医院委托专业相关规培基地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中口腔专业需持有《医师资格证》、临床医学专业需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确定规培方向后,方可参加规培。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7月23日;
(二)报名地点:楚雄州中医医院人事科(楚雄市鹿城西路327号行政办公区2号楼205室)。特别注意:
本次招聘不接收除现场报名外任何形式的其他报名。
(一)《楚雄州中医医院编外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需含毕业生在校学科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为准,凡是涂改、修改过的一律无效);
(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五)《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1年8月结束规培的人员提供培训合格成绩查询证明)原件、复印件;
(七)本科学历报名人员提供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带有在线验证码的学历验证报告原件;
(八)有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者、有医疗行业信息系统相关经验者,提供相关单位工作证明原件;
(九)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一)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的内容是: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的其他要求。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确定考试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将现场告知本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即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考试当天,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后参加考试考核。
最终参加考试的人员,以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为准。
本次招聘定于2021年7月下旬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待通知。
(一)考试方式。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考生最终考试成绩,以总成绩为准;
(二)考试内容。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相关知识。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合作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对报名岗位认知程度、求职动机、举止仪表等。每位专家根据应试者的自我介绍和回答专家现场提问表现情况现场量化评分,专家评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下分值总分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作为面试者的最后得分;
(三)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一)考试结束后,对各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名次排序,按岗位招聘名额,在合格成绩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如拟聘用人员提交自动放弃岗位说明,录取岗位自动作废,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一)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己承担。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二)政治审查
拟聘用人员由医院统一通知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三)报到入职
拟聘用人员由医院统筹规划后,统一通知具体报到入职时间及相关入职事宜。
联系电话:楚雄州中医医院人事科0878-3123125
联系人:苏老师、张老师
传真:0878-3122105
地址:楚雄市鹿城西路327号(州中医医院人事科)
考生因个人原因,如:手机号码更换、电话号码停机、未及时查看微信群信息等,造成以下情况之一的,后果自行负责:
(一)未接收到考试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的;
(二)未接收到拟录用通知,不按时报到入职的;
(三)未接收到递补录用通知,造成无法聘用的。
(一)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二)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
(三)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招聘规定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考生应如实填报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请致电:
楚雄州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0878-3164856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0878-3389387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2021年7月9日